各学院:
按照校历安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寒假自1月21日起至3月1日,为做好寒假期间学生管理,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公寓关闭开放时间,
1月20日晚8:00,1-12 号学生公寓关闭,学生全部离校。
3月1日早8:00起,1-12号学生公寓开放。
二、假期学生教育管理
1、学生离校前,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和走访,了解学生情况,排查安全隐患;要特别提醒学生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关闭水龙头。对特殊困难学生,要予以关心关怀,开展帮扶工作并上报学生处。
2、各学院要在学生离校前,按教育厅文件要求,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超载车、改装车等不安全车辆,
3、要加强人身安全教育人身、要注重校外和节日安全,防止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燃放烟花爆竹等意外伤害;避免暴饮暴食和酗酒;要自尊自爱,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自觉抵制拒绝毒品和不良风气侵蚀。
4、要教育学生提高财产安全意识,假期不要在宿舍内放置贵重物品。要增强防诈骗意识,尤其注意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要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防范不良网贷。
5、对假期仍在实习、实践的学生,要进行有效跟踪管理。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6、假期留校学生,按照谁安排留校,谁负责管理的原则,做好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监督到底。1月15日前,各学院将检查宿舍情况、召开安全教育情况书面报学生处。
学生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