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明,男,系旅游学院2020级旅游管理1班学生。
马应俊,男,系旅游学院2020级旅游管理1班学生。
马海山,男,系旅游学院2020级旅游管理2学生。
马小军,男,系旅游学院2020级旅游管理2学生。
以上4名同学在2020年10月5日(军训期间)中午在外就餐时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导致双方打架事件,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为严肃校纪校规,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依据《兰州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理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一条之有关规定,经旅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学生处处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杨志明、马应俊、马海山、马小军4名同学记过处分。
处分期限为10个月(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在收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30日
关于给予杨志明等4名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