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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职能部门,主管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行政事务管理和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为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的服务。其主要职责有: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落实立德树人,通过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主题教育,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二、学生日常管理与安全稳定。做好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学生日常事务处理、违规违纪处分、安全稳定调研和监测预警、突发意外事件处理等工作,构建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稳定体系。

三、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管理。发挥奖助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做好奖学金评定、奖贷管理、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工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拓展“奖、助、勤、补、贷”资助渠道,发挥资助工作育人功能。

四、持续推进学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三全育人”学风建设体系,坚持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协同联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严格学生管理,发挥学生榜样示范群体的辐射带动作用,做好学生优秀典型选树、学生干部选拔培养等工作。重点加强优秀班级建设工作,促进全校学风的进一步好转。

五、班主任和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定、落实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的培训、管理、考核、评优、职称评审制度,会同相关部门与学院,不断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

六、学生国防教育及军训工作。普及和宣传国防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履行兵役义务,完成每年的征兵任务。负责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军事理论课的教学设计、课程开设工作。

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体系,构建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机制,做好学生心理咨询服务。

八、网络新媒体宣传引导工作。以学生新媒体平台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努力把握网上思想引导主动权,加强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和舆情分析研判。

九、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结合时代特征、学校特色和学生特点,研究探索学生工作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升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负责学校大型学生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情况汇报、统计报表的填写等。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综合科

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处长处理相关工作。

二、负责管理学生处的房间、物品等固定资产,制定并执行使用、借用管理制度。处内有关用车的安排、有关物品的购置等工作。

三、负责部(处)印章的保管与使用等管理工作,开具介绍信等有关事宜。负责财务报账工作。

四、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通知、签到。负责部(处)务会的会议记录。受处长委托,组织和参加有关会议。

五、负责做好部(处)的文件编号以及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打印、收发等工作。接收上级文件,送交处长阅处。收录、整理、保管部(处)有关工作档案。

六、负责做好部(处)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学年考核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做好学生信息统计维护和学生证的发放、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管理、部(处)内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九、负责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校方责任险投保、理赔、报销工作。

十、负责学工口安全预警、值班安排、突发事件处置等维稳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加强与兄弟学校的交流与联系,建立对内对外联络簿。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

一、负责学生教育和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传承活动。

三、负责牵头做好学生社团管理工作,参与学生科技文化活动和各类竞赛的组织、奖励工作。

四、负责学生学年综合测评、班级考核和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等评优选先、表彰工作。

五、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调查、教育、处理工作。

六、负责策划开展入学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安全教育、诚信教育,养成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教育等重大节点主题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大学生诚信档案。

七、负责协调学院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选配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各学院加强班级建设,开展班级主题活动。

八、负责建立学生信息员队伍,了解掌握学生动态,健全学生工作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

九、负责学校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负责学风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网络新媒体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十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

十三、协助处长做好学生工作部党支部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事务管理科(武装部)

一、负责学生公寓的入住安排、调整及入住学生信息库建设工作。

二、负责协调公寓日常秩序管理和安全、卫生检查及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工作。

三、负责劳动课的安排、检查、考核工作。

四、负责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学生军训,协调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五、负责做好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

六、负责落实省市区人民武装部武装工作部署与安排,配合地方武装部门做好年度征兵、招收士官宣传、报名和政审等工作。

七、负责做好大学生入伍士兵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休学复学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退伍复学学生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九、负责国旗护卫队训练、管理、主题活动事宜。

十、协管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甘肃省的各项资助政策,拟定学校各项大学生资助政策。

二、负责建立并完善奖、贷、助、补、减、免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三、负责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认定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

四、负责拟定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分配方案,并做好评定及核发工作。

五、负责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及学生“绿色通道”的管理。

六、负责做好各类社会助学项目的管理、协调及补助发放工作。

七、积极开拓社会资助新渠道,做好各类奖助基金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在校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和贷后管理工作。

九、做好在校学生银行卡信息的核对与勘误工作。

十、完成省资助中心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一、负责研究制订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负责研究制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

三、负责协调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筛查、危机干预工作。

四、负责大学生幸福成长中心工作,开展系列心理专题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活动,

五、负责指导班级心理委员和相关大学生心理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队伍的建设。

六、负责承担心理学专业实验室、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等职能。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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