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评“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程序

发布时间:2016-09-29浏览次数:2140

 

 

    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安排部署,学院组织实施,按学年评定。

一、学院核算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并公示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

三、学院审查、确定评选名单

四、被确定的学生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班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班主任还需在“班级学年课程考核平均总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总报表”签字,并要求本班学生对自己一学年的学习和综测成绩及本班内的排名情况签字确认。

五、校团委、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校团委在全体学生干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评选比列和规定条件提出拟推荐名单,并征求所在学院意见,按照程序确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先进班集体由学院完成各班级综合测评后,按评选比例和规定条件提出拟推荐班级名单,经学院审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

六、以上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学生处。

七、学生处审核并公示后,报学校会议研究审批。

八、被授予各项荣誉称号的学生,学校在个人推荐材料中予以注明。学生毕业时,学院将表彰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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